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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银行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龙元建设控股股东遭上交所通报批评_当前快讯

2023-02-16 10:49:21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

1月31日,龙元建设控股股东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收上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2018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对其参与认购的公司股份提供资本金安全及最低投资收益的保障性措施。控股股东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签署的上述协议,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应当予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未告知公司并披露上述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关键词: 非公开发行 控股股东 龙元建设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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